公 告
(2020)粤01破73-2号
2020年3月30日,本院根据广州南沙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中茂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经广州市中茂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清产核资,广州市中茂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9月2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中茂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中茂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