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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终结破产公告

作者: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信息来源: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9-07-22 17:11:2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告

2018)粤01破90-2号

本院根据阮建良的申请于2018年10月24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产核资,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在偿付破产费用后,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现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宣告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26日裁定宣告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华康车辆保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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