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粤01破70-2号
2018年8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管理人清产核资,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现已资不抵债,在偿付破产费用后,已无财产可供分配,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管理人申请宣告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破产并终结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6月4日裁定宣告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破产并终结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广州化工供应站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