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申583号 平阳盛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广州市为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
(2024)粤01破申583号
广州市为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平阳盛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广州市为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经审理完毕。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破申5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受理平阳盛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广州市为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