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申538号申请人凌迪申请中京吉贡(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
(2024)粤01破申538号
中京吉贡(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凌迪与中京吉贡(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破申5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申请人凌迪撤回对中京吉贡(广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