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清申60号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绿园加油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公告
(2024)粤01清申60号
广东绿园加油站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绿园加油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清申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受理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东绿园加油站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九 月 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