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申473号单宝仪申请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
(2024)粤01破申473号
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单宝仪申请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经审理完毕。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破申4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不予受理单宝仪对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