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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公司驳回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3-04-13 11:32: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粤011号广州市花都区
对外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2023)粤011-2
本院受理的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公司在本院宣告其破产前,经审查发现其不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47日裁定驳回广州市花都区对外贸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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