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166-3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裁定受理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11日指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2月13日,本院根据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解。
特此公告
二O二三 年 二 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裁定受理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8月11日指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2月13日,本院根据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广东邦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解。
特此公告
二O二三 年 二 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