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05)穗中法民破字第1、2号
本院于2017年1月6日裁定将广州市华南化工磁性材料公司(以下简称华磁公司)、广州东亚磁性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合并审理。现管理人已执行《广州市华南化工磁性材料公司、广州东亚磁性制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广州市华南化工磁性材料公司和广州东亚磁性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向债权人进行了分配,广州市华南化工磁性材料公司、广州东亚磁性制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程序中的事项已基本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31日裁定终结广州市华南化工磁性材料公司、广州东亚磁性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