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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新丰业公司的破产清算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1-11-29 18:49: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1)粤01破184号
2021年6月22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区新丰业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新丰业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虽经审计新丰业公司的账面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但经管理人对新丰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未发现新丰业公司存在有效破产债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破产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29日裁定驳回新丰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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