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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破259号广州市稷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4-12-20 14:59: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破259号广州市稷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宣告破产公告
(2024)粤01破259-2号
2024年8月8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稷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稷下餐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4年11月28日裁定确认广州毅服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位债权人合计1676733.81元的债权。根据管理人提交的《宣告破产申请书》,管理人未接管到稷下餐饮公司财务账册等资料,无法进行审计。目前管理人没有接管到稷下餐饮公司的财产,据此,管理人认为稷下餐饮公司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本院申请宣告稷下餐饮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稷下餐饮公司资产现状和实际负债显示,稷下餐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20日裁定宣告稷下餐饮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四年 十二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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