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23号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案破产宣破公告
(2023)粤01破123-2号
2023年4月23日,本院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燃料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合计1637003.88元,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仅为294.21元。审计报告亦显示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本院认为,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1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三 年 十二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