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143号广州市捷茂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宣告破产公告
(2023)粤01破143-2号
2023年5月12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捷茂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12日裁定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太和税务所等118位债权人合计1242392.48元的债权,根据管理人提交的《关于宣告广州市捷茂鞋业有限公司破产的申请》,目前管理人仅接管到捷茂公司制鞋生产流水线1条和专业油压裁断机11台,并已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160733元拍卖处置完毕,除此之外没有发现捷茂公司其他财产。另管理人未接管到捷茂公司的财务账册等资料,无法进行审计。据此,管理人认为捷茂公司已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本院申请宣告捷茂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捷茂公司资产现状和实际负债显示,捷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宣告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18日裁定宣告捷茂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十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