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372-2号
2021年12月22日,本院根据广州丰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丰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管理人调查,丰达公司的资产仅有395,647.57元;经本院裁定确认丰达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总额为735,531.87元,丰达公司已经资不抵债。
因此,丰达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28日裁定宣告广州丰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七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