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破400号申请人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宣破公告
(2021)粤01破400-2号
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12月20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2022年2月16日,本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12月2日,本院裁定对确认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等9位债权人的债权予以确认,合计债权总金额16,576,517.19元。根据管理人清查以及依据《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0日会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广州市广晟微电子有限公司的一批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询价报告》,目前广晟公司资产总额为2,565,040.42元,负债总额为16,576,517.19元。本院认为,广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6日裁定宣告广晟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