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175-2号
本院于2022年8月5日依法裁定受理广州市熙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王巍[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熙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王巍。经审查,广州市熙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3年2月20日裁定宣告广州市熙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州市熙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广州市熙励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 二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