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271-2号
2022年11月2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番禺旅游商品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商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番禺旅游商品服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肖小俊。经审查,旅游商品公司已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管理人未接管到旅游商品公司的任何财产,旅游商品公司已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宣告旅游商品公司破产并终结旅游商品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26日裁定宣告广州市番禺旅游商品服务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番禺旅游商品服务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