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2)粤01破167-2号
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前海逸百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有乾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担任有乾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审查,有乾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2年12月13日裁定宣告有乾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有乾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有乾新能源汽车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 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