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333-1号
2021年11月8日,本院根据周鹏英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查明,截至目前经管理人审核并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共有2户,债权金额共计240017451.12元。根据管理人实际清查情况,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为对外应收账款处置变现款50000元,除此之外管理人未接管到永发公司其他资产。本院认为,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2月13日裁定宣告广州市花都永发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 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