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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蓝海酒业公司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2-12-24 15:16:0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粤0197-2

2021113日,毛新宇以广州蓝海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酒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蓝海酒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2131裁定受理。2021526日,院作出(2021)粤01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1户债权人的2笔债权,债权总金额为394882.02元。其中,369271.07元为普通债权;25610.95元为民事惩罚性赔偿金。经管理人代表蓝海酒业公司追缴股东未缴出资,追收执行款1296.25该款项已转为执行费)外蓝海酒业公司现无可供清偿的财产,无任何债务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本院认为,称蓝海酒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1222日裁定宣告蓝海酒业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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