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392-2号
2021年12月23日,本院根据广州市增城正然木制品厂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增城正然木制品厂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11686148.95元;根据广州市增城正然木制品厂管理人目前的调查情况,广州市增城正然木制品厂的财产共计75440.2元。本院认为,广州市增城正然木制品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0月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增城正然木制品厂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月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