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 告
(2021)粤01破304-2号
2021年9月27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本院依法裁定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债权人的债权共计65,134,455.80元,并根据《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27日,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8,404.77元,负债总额为11,042,962.62元,净资产为-10,854,557.85元。另查明,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名下3处可供处置的房产总价约为2,748,537.00元,银行存款175,013.00元,上述财产总额约为2,923,550.50元。本院认为,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31日裁定宣告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 八 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