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粤01破184-3号
2019年9月26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491059046.14元;根据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人目前的调查情况,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产价值共计不超过194200258.64元。本院认为,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月5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金顺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一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