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79-2号
2020年6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审查,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广州市金佳信通信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