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66-3号
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2020)粤01破申1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2日指定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杨武。经审查,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1年3月2日裁定宣告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州市布城首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三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