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45-2号
2020年12月15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晨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根据管理人报告, 2021年3月5日,本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5月25日,本院裁定对王书阳等20位债权人的债权予以确认,合计债权总金额4,949,724.61元。经管理人清查,晨风公司银行存款174,106.50元,办公用品拍卖款13,076.65元,除此之外,晨风公司未变现的财产为有效商标4项、专利3项、著作权18项及对广州酒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20%股权。因晨风公司至今未向管理人移交印鉴、营业执照、财务账册等资料,经管理人咨询无法对上述无形资料及股权进行评估,也无法对晨风公司进行审计。管理人认为,晨风公司的无形资产依赖于技术的更新,因晨风公司已处于停止经营的状态,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大。至于对广州酒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20%股权,工商信息显示为认缴未实际出资,且广州酒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注册地办公,公司股权价值不大。上述无形资产和股权的变现价值难以清偿公司负债。本院认为,晨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裁定宣告晨风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