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167-2号
本院于2020年6月30日裁定受理番禺市豪华汽车物资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番禺市豪华汽车物资总公司管理人。经审查,番禺市豪华汽车物资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1年6月2日裁定宣告番禺市豪华汽车物资总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番禺市豪华汽车物资总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六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