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9)粤01破20-2号
2018年12月26日,本院根据广州市锐捷合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目前,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调查到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恒福路26号麓雅居负一层车库、二层及904、1002、1102、1105、1111、1202、1204、1205、1208、1211、1502房的房产(经初步估算估值38714377元),除此之外,管理人未发现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其他任何财产。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依法裁定确认广州市幸宜城贸易有限公司等5位债权人共计159887352.2元的债权。本院认为,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裁定宣告广州市晓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