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粤01破148-2号
2021年4月25日,本院根据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管理人经审查确认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债权人的1笔债权,债权金额共计21,014,868.78元;经管理人全面清查,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无可供清偿的资产,即使后续全额追回股东欠缴出资(合计205,600港元,约人民币171,429.28元),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的资产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严重资不抵债。
因此,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资不抵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6月25日裁定宣告广州金华织布厂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