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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1-05-25 11:35: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1)0178-2
20201225,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共计168,734,637.54元。经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调查,管理人除自广东省广州公证处接管到提存款及其孳息496,116.37元、自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接管到尚未分配执行款4,328,660.68元外,暂未发现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其他现金、实物资产、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知识产权、证券、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财产。本院认为,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525日裁定宣告广州市恒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O二一年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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