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粤01破23-2号
2018年4月11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永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院依法裁定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等35位债权人的债权共计18,985,429.89元。据管理人提交的报告显示,截至目前,永艺公司可用于破产清算的资产总额为5,227,430.00元。此外,管理人暂未发现永艺公司的其他财产。本院认为,广州市永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裁定宣告广州市永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