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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宣告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1-09-05 17:26: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粤01151-2
本院于202072日裁定受理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在本案审理期间共有4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管理人核查,本院作出(2020)粤01151-1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无异议债权数额合计17117686.6元,但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可供处置的资产最后一次变卖价15086720元仍未成交。
综上,管理人认为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本院申请裁定宣告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破产。
本院认为,根据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的资产现状及实际负债情况,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095日裁定宣告广州滨江大厦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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