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公告
(2021)粤01破122-1号
本院于2021年3月17日裁定受理广州花都陶瓷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花都陶瓷厂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审查,广州花都陶瓷厂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管理人调查和接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人提出重整或者和解申请,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本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宣告广州花都陶瓷厂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州花都陶瓷厂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