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1破286-2号
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裁定受理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广东天地正(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审查,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裁定宣告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破产。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广州南沙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提出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