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7)粤01破21-2号
2017年6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耀裕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申请广东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广东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查明,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截止于2020年1月17日广东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评估总值为人民币313,323,100.00元。通过管理人对债权确认的申请,本院作出了(2017)粤01破21-2、3、4号裁定书确认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有限公司等50位债权人对广东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合计为315,765,881.88元。,经管理人核查,广东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裁定宣告广东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