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粤01破93-2号
2018年10月30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省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广东省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对外债务已达39231397.16元,广东省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管理人核查的已知财产共计3151354.06元,管理人已接管的财产共计1755437.67元,剩余财产仍在追索中。广东省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0月14日裁定宣告广东省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