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破1号
2016年9月21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16年9月21日,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的账面资产总额为8,124,302.53元。本院于2017年11月10 日依法裁定确认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位债权人的债权共计31606176.13元。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现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宣告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破产,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1月16日裁定宣告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