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广州审判网首页 -> 破产公开 -> 破产公告 -> 宣告公告 -> 正文

番禺市鹏程工贸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公告

作者:清产庭  信息来源:清产庭  发布时间:2017-12-01 16:27: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7)粤01102-1

本院根据番禺市鹏程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番禺市鹏程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为番禺市鹏程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查明,鹏程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1月21日裁定宣告鹏程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