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397号申请人深圳市达宏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公告
(2023)粤01破397号
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债权人:
2023年11月23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赵紫莹。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3年12月28日前,向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51楼;联系人:马浩平;电话:1353650704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汉基经济技术发展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月3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1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