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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受理破产公告

作者: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信息来源: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9-11-12 09:41: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粤01164-1
20198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受理庄京波申请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1022日前,向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24楼;联系人:薛源斌、陈华玲;电话:020-62719835020-62719695;传真:020-8333866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珍奇味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102893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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