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19年9月6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协和旅游贸易公司(下称协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9)粤01破157号,同时指定广东政霖律师事务所担任协和公司管理人。2019年10月29日,本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1月12日,本院裁定确认协和公司的无异议债权共计3,519,128.54元。2019年11月27日,本院裁定宣告协和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该案2019年9月6日立案,2019年11月27日结案,办理时间为83日,约为0.2年。
本院于2019年9月6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协和旅游贸易公司(下称协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19)粤01破157号,同时指定广东政霖律师事务所担任协和公司管理人。2019年10月29日,本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1月12日,本院裁定确认协和公司的无异议债权共计3,519,128.54元。2019年11月27日,本院裁定宣告协和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该案2019年9月6日立案,2019年11月27日结案,办理时间为83日,约为0.2年。